自殺徵兆
自殺的危險因素,什麼人易自殺?
1、性別:自殺行為女性較男性高,但自殺死亡者男性較女性高。國人男性自殺死亡率約為女性之二倍。
2、年齡:自殺率較高族群出現在老年人及中年人,30-34歲是一波,65歲以上者,年齡愈大自殺死亡率愈高。
3、婚姻:單身、分居、離婚、鰥寡者約自殺率較結婚者高,但婚姻問題也常是個案自殺的原因。
4、職業:失業者自殺率為有工作者之十倍以上。
5、經濟狀況:經濟狀況不好者易自殺。
6、宗教信仰:沒有宗教信仰者自殺率較高。
7、重大生活壓力:尤其是重大的失落,如喪偶,突然失業或破產者。
8、身體疾病:嚴重的身體疾病者,尤其殘障、慢性難治疾患、癌症等自殺率較高。
9、精神疾病:憂鬱症、精神分裂症、酒癮或藥物成癮患者自殺率高。
10、個人或家族自殺史:家族中有自殺史者或個人曾自殺未遂者自殺率較高。
蛛絲馬跡,自殺個案有哪些徵兆?
1、嚴重的憂鬱心情,尤其憂鬱伴隨焦躁不安者。
2、悲觀消極、自責、孤獨、無助、無望、無價值感。尤其無望感,一位認為人生無望的人隨時可能結束自己的生命。
3、強烈而無法宣洩之憤怒或仇恨。
4、行為上的徵兆:
(1)出現反常或特別的語言或行為,譬如本來鬱悶之症狀突然消失;
(2)清理自己所有的東西,或將自己心愛之物分贈他人,這是準備了結生命的警訊;
(3)經由文字或語言透露出厭世的念頭,甚至寫告別信給至親好友;
(4)立遺囑,交代後事。
5、言語上的徵兆:想死的念頭可能直接用話語表示,也可能在文詞中表現出來。大多數要自殺的人,在自殺前曾直接或間接提到想死。估計約有百分之八十的自殺死亡人士,生前曾談到他們的自殺想法。我們必須嚴肅地看待那些提及自殺的人,不要以為他們只是說說,甚至誤以為他們在威脅,記住,即使是威脅,也可能成真。
如何幫助他(她)?
1、與個案建立良好的關係:摒棄主觀的價值判斷及道德感,真誠的去幫助他。陪伴他度過困難,傾聽個案的傾訴,同理而包容。不要作表象無意義的安慰:例如「這是小事,不會有問題的!」「看開一點」等都是不恰當的安慰語。
2、直接探詢自殺意念:有些人不敢直接探問個案有關自殺的想法,怕不提還好,一提反而提醒個案採取行動,其實是不會的。直接探詢可讓對本來就想自殺的人,說出他們的想法,有宣洩作用,對旁人也可更警覺而作適度防範。而對於沒有自殺意圖的人,並不會因為這樣而產生自殺念頭。
3、不要責難個案,或與他爭辯自殺之對錯,而是以支持、關懷的態度去了解他的感受與困難,給予心理支持。試著把焦點放在困境本身,鼓勵正向思考,協助個案重建與學習處理危機的能力。
4、自殺企圖極強或已有自殺計畫的個案,需隨時陪伴,儘可能令其無法取得自殺工具,或靠近可以自殺之情境,必要時應強迫個案就醫。
5、治療憂鬱:前述自殺個案九成以上罹患憂鬱症,很多科學証據顯示治療憂鬱症是減低自殺率最有效的方法。
如何幫助自己?
若不幸您就是需要幫忙的個案,您本身出現想不開的念頭,該怎麼辦呢?建議如下:
1、找人談談:將心中的鬱悶、痛苦、甚至於怨恨向家人或朋友傾訴,若能就此豁然開朗何其幸哉,否則也達到情緒宣洩,心理支持之效果。
2、求助專業人員:若有需要,你可以求助專業治療師。包括電話諮商、網路諮商、學校的輔導老師,社區或機構之諮商師、心理師等,也可直接求助精神科醫師。
3、憂鬱之處理:自殺與憂鬱症有密切相關,處理或治療憂鬱情緒是最重要的。
作者:劉嘉逸醫師
出處: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